五部门部署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

来源:金融界
发布时间:2023-08-13 10:47
阅读量:18781
   

据交通运输部官微,近日,为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,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水利部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》,加快推进码头改建扩建工作,明确相关支持政策,实现改建扩建与新建同步推进、双向发力。

主要内容

明确码头改建扩建工作范围。

针对码头改建扩建的主要矛盾和重点需求,坚持依法依规、统筹有序,节约集约、安全绿色,因地制宜、经济高效,创新驱动、智慧引领等原则,提出了码头等级提升类、专业化改造及货类调整类、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类以及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类等4种类别项目为重点方向。

合理优化码头改建扩建程序要求。

提出了加快项目立项办理、优化工程设计审批、积极推动项目实施等3方面举措,包括加快审批、核准或备案办理,明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合并开展、码头预留水工结构等可不重新办理设计审批的具体情形,以及加强工程建设和验收指导等若干具体措施。

强化码头改建扩建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。

提出了加大用地用海保障、加强环评审批政策支持、加快水土保持和洪评审批政策支持、加快航评审核政策支持、加强资金保障等5方面举措。具体包括加快审批办理或纳入绿色通道、合理界定审批类别、突出审核重点(如明确了用海、环评等聚焦改建扩建部分,不延伸至原工程内容或不累加原工程规模的情形)、优化审批流程(如明确了可不开展环评、洪评、水土保持审批,以及可不重新办理航评、用海、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情形,以及水土保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)等若干具体措施。

协同做好码头改建扩建组织实施。

从加强组织领导、加强监督管理、加强宣传指导等3个方面进行了部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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